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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香華天GP DEVA貴賓卡使用須知 】

香華天天星卡、天香喜銀卡、天元正金卡,以下統稱香華天貴賓卡。

1. 凡首次消費2500元,紅利積點滿(含)25點,即可開卡成為香華天天星卡貴賓。
 
2. 單次購物滿一百元即可獲得紅利一點(珠寶不列入紅利點數計算),紅利點數累積達到350點,即可享有購物折扣金100元,並於下一筆消費(當次消費須超過1000元)時中折抵,最高折抵上限為單次購物金額之20%(新品上市同樣適用)。若因故貴賓辦理產品退貨時,必須先扣除原折抵金額。
 
3. 每年累積紅利點數超過2,500點,即可受邀參加頂級尊寵護膚會乙次
 
4. 週年慶、母親節或重大活動期間(另行通知)特價優惠組合一律不計入紅利積點計算
 
5. 填寫香華天貴賓卡資料時,請務必確實填寫真實資料,以免日後影響您的貴賓權益。
 
6. 香華天貴賓卡非信用卡,不具金融消費功能。請以個人名義申請入會,每人限持有一組貴賓號碼,香華天貴賓卡限本人使用,請勿與他人共用或轉讓使用。
 
7. 在成為香華天GP Deva VIP Club貴賓之後,凡購買香華天系列商品,即可依所購買之商品,累計紅利積點。
 
8. 消費結帳時請先出示香華天貴賓卡,才可享受相關優惠及累計紅利積點。若無法出示香華天貴賓卡,恕無法享受相關優惠及點數累計。
 
9. 貴賓會籍內所累積之消費紅利積點,可自由選擇卡片升等或是依照規定折抵現金,惟設定後不得再行變更。
 
10. 點數累計之規則以香華天公司公告之紅利積點作為換算標準(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,或以店內公告為主),扣除申請貴賓卡所需之紅利積點,剩餘點數可累計於下年度繼續使用,有效期限為一年,逾期失效。
 
11. 若香華天貴賓卡之優惠折扣或點數與實際貴賓權益條件不符時,將以香華天系統資料庫為計算基準,香華天保留更正或追回之權利。
 
12. 若貴賓於會籍內超過一年未有消費資料異動,經通知未主動聯絡者,則視同同意香華天按照原會員等級做主動續約處理,事後並不得異議之。
 
13. 貴賓卡禮遇之項目,只限本人享有。貴賓在享受各項權益時,香華天各直營門市將先行確認貴賓身分,以保護香華天其他貴賓之權益。
 
14. 本公司保留最終核准發卡權利及調整貴賓權益之內容。香華天貴賓請依本公司規定行使香華天貴賓卡權利。
 
15. 本卡若遺失,請立即通知香華天全球之貴賓服務中心申請補發,補發時將扣除貴賓卡之紅利積點5點。
 
16. 貴賓通訊地址若有變更,請本人親自以電話、傳真或書面方式通知香華天貴賓服務中心協助辦理更正。
 
17. 使用香華天貴賓卡請遵守「貴賓卡使用須知說明」之相關事項。
 
18. 貴賓各項優惠酬賓內容以最新公布者為依據,有關最新酬賓辦法,請洽詢各地香華天貴賓服務中心,或香華天官方網站www.gpdeva.com.tw。